研究生中期考核是加强过程管理,保障人才培养质量重要环节,根据《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博(硕)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》,进行2017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:一、组织实施
中期考核工作由各系(教研室)负责具体组织实施,学院成立中期考核领导小组,按学科(专业)统一组织集中考核,各学科成立不少于3人的中期考核专家小组;考核小组专家由本学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组成。
领导小组组长:赵冬
副组长:成彬
成 员:陈清江 李隆 刘韡
秘 书:刘书香
各学科考核小组:
数学:第一组,陈清江 魏宗田 朱立平
第二组,王玉英 杨威 史加荣
物理:李隆、种波、高当丽、张建国、张爱萍
力学:刘韡 刘俊卿 赵冬 刘超 李东波
二、考核内容与要求
1.基本条件。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已通过、研究课题已取得明显进展。
2.考核内容。研究生思想品德及学术道德遵守情况,课程成绩及必修环节完成情况,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。
三、考核时间及形式
考核时间: 9月10日-9月30日期间进行
考核形式:PPT答辩,按学科方向组成专家组集中考核。
四、考核程序
(一)研究生个人自查:对照个人培养计划,检查培养计划完成情况,符合中期考核基本要求的研究生申请参加中期考核,研究生在系统中进行申请,填写中期考核相关内容,打印中期考核表。进入专家小组考核的研究生,中期考核表经导师签字,附开题报告(含专家意见)及阶段性成果的支撑材料纸质版,提交各考核小组。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和修改说明交学院归入研究生学位材料档案。(系统9月1日正式开放)
(二)导师负责审核:导师线下审核研究生中期考核材料,对研究生的思想品德、课程学习、论文进展及科研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,提出修改意见与建议,并明确进入专家小组考核或延期考核。
(三)学科考核小组审核:专家小组不少于3人,其中组长1人。专家小组重点对研究生的阶段性研究成果、论文进度、后续工作及存在问题等进行考核,结合导师评价,给予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与修改意见。
(四)学科负责人审核。学科负责人组织本学科方向教师对中期考核结果进行审核。
中期考核结果按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四个等级评定,优秀比例不超过同期参加考核,同培养层次人数的10%。
出现以下情形之一,当次中期考核等级记为不合格:
(一) 思想品德、学术道德不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;
(二) 未达到中期考核基本条件的;
(三) 导师审核结论为延期考核的;
(四) 专家小组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;
(五) 未经批准不参加中期考核的。
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将按学校相应文件处理
四、学院审核:学院负责对中期考核结果进行审定,审定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。公示无异议后,结果导入系统并打印汇总表,经院长签字后报送研究生院。
理学院
2019年7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