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学术论文奖励办法
为调动研究生进行科技创新和科学研究的积极性,提升研究生的学术水平,扩大学校在国内外学术界的声誉和影响力,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一条 奖励对象:
我校招收的各类研究生在攻读博士、硕士学位期间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为第一单位,研究生为论文第一作者或其导师(含副导师)第一作者、研究生第二作者全文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。
第二条 奖励范围:
(一)在Science 或Nature 杂志上发表的论文(不含子刊)。
(二)ESI 热点论文、高被引论文。
(三)在国际知名学术刊物上发表并被SCIE/SSCI/A&HCI 检索收录的期刊论文。
(四)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并被EI 检索收录的期刊论
文。
(五)在《中国社会科学》、中国人民大学《复印报刊资料》和《新华文摘》、《中国社会科学文摘》转载以及《人民日报》(理论版)、《光明日报》(理论报)、《中国社会科学报》、《中国教育报》发表的1500 字以上文章。
(六)硕士研究生在CSCD/CSSCI 核心库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。
第三条 奖励标准:
序号 论文类别 奖励标准(元)
1 SCIENCE、NATURE 论文 50000
2 ESI 热点论文 15000
3 ESI 高被引论文 10000
4 SCIE 一区 6000
5 SCIE 二区/SSCI/A&HCI 4000
6 SCIE 三区/《中国社会科学》 2000
7 SCIE 四区
中国人民大学《复印报刊资料》和《新华文摘》、《中国社会科学文摘》转载以及《人民日报》(理论版)、《光明日报》(理论报)、《中国社会科学报》、《中国教育报》发表的1500 字以上文章1500
8 EI 期刊 1200
9 CSCD/CSSCI 核心库期刊论文(仅硕士生) 800
第四条 奖励程序:
(一)满足条件的学术论文奖励工作,每年集中受理两次(5月和11 月),由研究生提出奖励申请并附相关材料,经所在院(系)集中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审批。
(二)研究生院审批完成后,对拟奖励名单进行公示。
(三)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发放奖励。
第五条 其他:
(一)本规定所涉及的各类数据库均依据论文见刊时间认定。SCIE 期刊分区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最新公布的《JCR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情况》为准。
(二)被EI 检索收录的学术论文须为期刊论文(检索类型为JA)。
(三)研究生发表在增刊上且未被SCIE/SSCI/A&HCI/EI 检索收录的学术论文,不予奖励。
(四)同一学术论文满足多项奖励条件时,按最高标准奖励,不进行重复奖励。
(五)研究生应遵守学术规范,恪守学术诚信。其申请奖励材料如存在造假或其他学术不端行为的,不予奖励;已经奖励的,对申请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追回奖励资金,奖金无法追回的由其指导教师承担。
第六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。
第七条 本办法自2017 年9 月1 日起施行,2017 年9 月1
日前授予学位的研究生按原办法执行。
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7 年10 月16 日印发